使用规则:
1、所起吊的重物必须在额定载荷之内,切勿超载使用。严禁超负起吊或斜吊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2、严禁用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葫芦同时起吊同一重物。严禁用起重链条捆扎重物。
3、使用前,应对机件(钩头及闭锁机构、制动器、链条等)及其润滑情况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4、起重前,检查上下吊钩是否挂牢钩不得有歪斜及重物品在品钩等不良现象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不得斜拉重物,链环不得措扭和打结,双行链更应注意,下钩切勿翻转。
5、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承点必须牢固稳定,吊挂捆绑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6。
6、吊钩应在重物重心的铅垂线上,严防重物倾斜翻转,操作手拉葫芦时应首先试吊当重物离地后如运转正常制动可靠方可继续起吊
7、操作者应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手链轮逆时针方向旋转,放松辣轮重物即可缓慢下降
8、严禁人员在吊起的重物 经过或做任何动作,以免发生意外。
9、在起重或下降重物过程中,拽动手链条应用力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重物的升降切勿超过上下行程的极限。
10、起吊时,人员应站在安全的地方,注意躲开一旦链条绷断弹回及重物下滑、滚落的方向。
11、操作者如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猛拉和更不能增加人员强行硬拽,应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检查:重物是否与其它物体连接;葫芦机件有无损坏,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芦的额定载荷。
12、不得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