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作业;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作业,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钢板吊钳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作业;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
二、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钢板吊钳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三、钢板吊钳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使用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四、当钢板吊钳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起吊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